各区镇、各相关部门:
张家港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张协调办〔2021〕9号),制定了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的相关举措。根据《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苏营商发〔2023〕3号)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张协调办〔2021〕9号)中新办企业刻章费用减免政策作如下调整:
张家港市(保税区、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除外)新设立内资有限公司,在注册登记同时仅申请刻制印章的,政府免费为其刻制1枚公章(即法定名称章),在注册登记同时申请刻制印章并在营业执照签发当日下载领取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的,政府免费为其刻制3枚印章(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继续为新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实物结果的免费寄递服务;减免新办企业刻章费用操作细则相应调整。(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张家港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