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我省及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本月起,不再单独发布我市每月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我市材料信息价取消发布后,可参考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建材信息价”、“建材市场参考价”),自行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在菜单栏“行业动态”→“各市造价动态”→“苏州”专栏中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jszj.com.cn/
2.“建材信息价、建材市场参考价”不属于政府定价,仅作为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结算的计价参考。相关各方在工程计价时,应综合考虑项目规模、特点、建设标准等具体因素,并结合市场实际,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3.各造价咨询企业在从事计价活动时,不使用“建材信息价、建材市场参考价”的,应进行充分合理的市场询价,并将询价记录归入工程造价咨询档案。
4.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建材信息价或建材市场参考价”;同时,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针对相应材料价格的调整以及材料价格波动时风险分摊的计算方式进行具体约定。因使用“建材信息价、建材市场参考价”不当造成的经济纠纷,由使用方自行解决。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