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年产30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及13500吨配套材料项目 |
南海路北侧、经三路西侧、欣诺科南侧、中试基地东侧 |
苏州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拟投资3.685亿元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购买土地55亩,位于南海路北侧、经三路西侧、欣诺科南侧、中试基地东侧,建造半导体材料全配套生产中心,未来作为飞凯集团半导体材料事业部生产基地。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罐区、综合楼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39565平方米。采购设备712台(套),含反应釜、塔、泵等。采用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双氧水、氢氟酸等原料,工艺为精馏、投料、搅拌、过滤、出料,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30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及13500吨配套材料;包括光刻胶2200吨、半导体湿制程化学品27440吨、电镀液360吨;配套中间体1500吨,精馏处置去胶液、清洗液危险废物12000吨。并配套周转桶清洗5万只/年;利用综合楼建设研发中心,开发半导体用化学品,预计每年成品12吨,全部作危废处理 |
1、废气 有组织废气:丙类车间废气经1套“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9米高1#排气筒;甲类车间一及室外设备区废气经1套“碱喷淋+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9米高2#排气筒;甲类车间二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与甲类危废仓库废气、乙类危废仓库废气和罐区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合并通过29米高3#排气筒;丙类危废仓库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与废水处理站废气经1套“光氧催化+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合并通过29米高4#排气筒;综合楼废气经1套“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9米高5#排气筒。无组织废气: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针对工程特点,采取措施防止无组织气体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体系,非初期雨水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理念,将生产废水中含氮、磷等废水经“预处理+混凝絮凝沉淀+袋式过滤+蒸发+生化+过滤+UF+RO”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淋系统,部分再经回用水纯水机处理后回用于产品周转桶清洗,不外排;公辅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接管至胜科水务集中处理。 3、噪声 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回收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等方式,能够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控。 6、环境风险 通过全厂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雨水排口设置截止阀,采取三级防控体系来确保消防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可以最大限度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行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在制定环境风险预案与应急措施,并与区域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
已按规范进行 |